2017年黄浦区回民小学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
一、 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比例分配,我校有2个名额。
二、 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 评选范围与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优先考虑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二) 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展现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2. 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专业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实施绿色评价等方面进行实践,起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 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积极运用和推广科研成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做出显著成绩。
4. 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升上有突出成绩。
三、 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2. 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3. 重视对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奖励,特别是在课改,素质教育中,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成效显著的。
4. 严格评选程序,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5. 参评人员一般逐级升层,原则上不跳级。(已获得区园丁奖才能报市园丁奖)
6. 曾获得市,区园丁奖的人员若再次参加本次评选申报,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二)评选程序
1. 4月24日 宣传动员,校园网公告评选要求,教师推荐候选人2名,其中本组室1人。
2. 4月25日 中午前交推荐名单。
3. 4月26日 经校务会商议,行政会通过,区园丁奖推荐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 5月5日 候选人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黄浦区回民小学
201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