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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回民小学2016学年度小学招生通告
发布日期:2016-04-11    发布人:
黄浦区回民小学2016学年度小学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人户分离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日期 1、适龄儿童网上登记、确认时间:4月9日-4月23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4月24日-4月27日 3、民办小学面谈时间:5月7日 4、公办小学现场验证时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三、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确认流程 1、2016年黄浦区小学招生继续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采用“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等办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2、4月9日-4月23日为全市“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放登记时间,适龄儿童必须在此时段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 3、监护人需仔细核对登记表所提供的各项内容,如果发现其中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登记表发放点取得联系。登记表中灰色部分的信息无法更改,如有错误,请至公安或人保部门更改,并带好相关更正证明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进行修改。 表1 时间 区指定登记点 地址 4月9-23日 期间工作日 上午8:45—11:00,下午1:45—4:00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需提前预约) 凤阳路152号 4月9-23日 期间双休日 (即4月9、10、16、17、2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贵州路189号 4、登记表中监护人签字栏中的签字人必须是表内所填的监护人。表中联系电话请填写监护人手机,保持手机畅通,用于接收报名过程中的各类通知。 5、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只能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中选择一个。一旦做出选择,不得进行更改。 6、信息登记、确认后,由监护人填写的绑定手机将于5月中旬接收到“上海基教”关于现场验证地点的短信:地段生到对口学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非本市户籍、港、澳、台、外籍儿童到所属街道指定登记点(见表2)现场验证。 表2 所属街道 登记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外滩街道 报童小学 山西南路35号 南京街道 裘锦秋实验学校 新桥路55号 豫园街道 光明小学 盛家街40号 小东门街道 董家渡路第二小学 西姚家弄48号 老西门街道 梅溪小学 永宁街20号 半淞园街道 新凌小学 西凌家宅路90弄33号 淮海中路街道 淮海中路小学 淡水路93号 瑞金街道 巨鹿路第一小学 南昌路366号 打浦桥街道 海华小学 瑞金二路215号 五里桥街道 瞿溪路小学 瞿溪路1117号 四、公办小学现场确认流程、所需材料及录取方法 5月21-22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各表格),按短信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序号 证件 具体要求 家长提供 1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 原件 2 儿童户口簿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原件及复印件 3 如居住地入学,还需 《人户分离登记回执单》 为儿童本人 原件及复印件 4 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如人户分离,此项为 人户分离房屋情况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5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1、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当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依次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的适龄儿童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的街道内小学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二)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序号 证件 具体要求 家长提供 1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 原件 2 儿童户口簿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原件及复印件 3 监护人户口簿 地址页、父母本人页 原件及复印件 4 儿童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上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原件及复印件 5 儿童居住证 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居住地址与信息表上一致、居住地址与父母居住证上地址一致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 监护人居住证 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居住地址与信息表上一致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7 如监护人持3年《临时居住证》, 还需提供灵活就业登记证 照片页、信息登记页 原件及复印件 8 父母身份证 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9 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如都无, 居委提供固定格式的《寄宿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0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原件及 姓名页复印件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三)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 序号 证件 具体要求 家长提供 1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 原件 2 儿童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有效期内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儿童台胞证 有效期内、照片页 原件及复印件 儿童护照 有效期内、照片页、签证页 原件及复印件 3 儿童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原件及复印件 4 儿童《临时住宿登记单》 登记单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登记单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原件及复印件 5 监护人相关证件 上海户口: 户口簿地址页、本人页 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 须符合外省市儿童父母证件要求 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外籍: 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台胞证或护照、《临时住宿登记单》 原件及复印件 6 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如都无, 居委提供固定格式的《寄宿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7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入学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凡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残障儿童,纳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到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验证报名,特教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待参加全市组织的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六、民办小学报名录取办法 1、4月24日-27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2、5月7日,适龄儿童凭网上报名表、《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小学的面谈。民办小学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七、小学(校)招生对口居委 回民 小学(校)对口居委: 龙潭 光启 四新 学校地址:聚奎街50号 联系电话:63301093转8007陈老师 黄浦区回民小学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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